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督导庭在执行一起离婚案件时,被执行人企图逃避执行,面对执行法官矢口否认自己,当执行法官询问他是何人时,谎称自己是邻居来串门。
夏邑县某村村民刘某因其丈夫起诉与她离婚,被法院判赔子女抚养费5000元。2008年3月31日,申请人司某依法向夏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被执行人刘某长期在外打工,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了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
2011年8月3日,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回来,执行法官一早就赶到了刘某家,其母亲慌说刘某打工不在家,当执行法官问在做的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是否是刘某时,被执行人刘某矢口否认,并且拿出身份证证明不是刘某,正当法院执行干警准备通过其它方式验明身份时,申请人司某当场指认这位“说谎者”就是法院要找的被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面对指认,哑口无言。
据刘某交代,自己躲避执行时心存侥幸,认为法院工作忙,不可能知道自己回来,想到家看看孩子就立即出去打工,,断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今天突然来到她家,而且当场识破了谎言。执行人员对其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刘某认识到了错误,并当即到银行取5000元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