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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致人亡 肇事司机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08-16 17:06:57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疲劳驾驶机动车与一辆长安面包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2011年8月16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3岁的货车司机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3月11日7时许,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使至商永公路李集段时,已经持续驾驶12个小时的刘某由于瞌睡与正在缓行的前车追尾造成事故,致使前车人员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该事故经夏邑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刘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随后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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