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虞城县法院立足实际,对农忙时节和农民群众的作息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倾情“三农”,服务“三农”,把法律送到农村,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措施扎实,让涉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深受群众的欢迎。
一是送法下乡,增强农民法制观念。该院从干警中选出一批业务能力高、讲解能力强的同志,主动与各乡镇、村委联系,按时通俗和实用的原则到联系点讲授各类法律常识,引导广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二是方便诉讼,利于农民生产安排。为方便交通不便、行动不便当事人诉讼,该院采取多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尤其在农忙时节不影响农业生产,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预约上门立案服务等措施方便群众立案。
三是注重调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坚持“化解矛盾,构建和谐”涉农审判思想,多调并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注重庭前调解,力争在每个案件进入审理前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定纷止争,减少诉累,快速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注重庭审调解,审理阶段不就案办案,在查明事实后,及时分析利弊,力促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进入执行程序后,充分运用调解手段,促使义务人自觉履行,避免矛盾的升级激化,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
四是加强指导,发挥民调组织作用。针对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结构参差不齐、业务素质不高、日常工作开展不力,影响民调组织解决纠纷的能力问题,该院一方面加强对民调组织进行法律指导的力度,定期对辖区内的民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民调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成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