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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建立短信平台架起执行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1-08-22 23:27:06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积极拓展“方便群众参与执行活动、提升执行案件效率”的新渠道,充分利用手机短信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方便快捷等特点,建立执行工作信息短信平台,实现了法院与申请人进行执行案件信息的快速互动。

        一是执行信息公开。执行案件从立案起,信息平台就自动向申请执行人发送案号、案由、执行法官、联系方式、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严格按要求将案件进展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情况,采取的措施及采取措施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录入执行日志,将执行日志内容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申请执行人。使申请人始终明白案件的执行情况。

        二是“全天候”接受申请人信息。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和电话与执行法官联系,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短信提供执行线索;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对案件进行咨询,对执行法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阳光执行,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发现拖延执行、久执不结或无法与法官联络等情形,可以通过短信进行举报。法院将在收到短信后,五天内给予答复。

        通过执行短信服务平台系统,有效地避免了执行案件当事人与法院沟通难、信息公开难、取证难、送达难等现象。通过建立执行短信平台,有效地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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