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年”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审判管理,采取五项工作举措,使案件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6.4%和5.8%,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针对政务管理、审判执行管理、队伍管理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完善办案责任制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通过严谨的制度、严格的考核、严肃的追究,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对《永城市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错案责任的追究范围、程序。每月对全院收结案、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涉讼涉法信访案件、案件评查情况以编发信息向全院进行通报。
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召开由案件承办人、审判长、庭室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党组成员参加的案件评查会,对市中院改判、发回重审、再审以及国家赔偿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原因、查明问题、分清责任,该进行责任追究的分级追究责任。
四是健全干警执法责任档案。将每名干警收结案情况、办案质量、违法违纪等情况记入工作档案,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先评优、晋职晋升挂钩。
五是强化审判管理责任。强化承办人、合议庭、审管办、正、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职责,层层监督,层层把关案件质量。强化审管办对案件实行常规检查、月度、季度评查。强化案件质量讲评工作,坚持实行庭长周讲评、审管办月讲评、分管院长季讲评制度,并由审管办对各庭每月讲评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