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为确保《司法公开》六项规定落到实处,以增强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特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实现司法公正。
一是明确公开范围,确定公开内容。确定公开的内容与范围,就是为了使司法公开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切实实的执行下来,明确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司法鉴定公开、审务公开、听证公开的具体范围。
二是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庭审观摩。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旁听案件,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审理程序,庭审纪律、审判员仪表等方面的监督,听取参审代表与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建议。
三是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网民监督。该院要求除不适宜上网公示的裁判文书外均要求在本院网站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四是拓展宣传平台,打造好司法公开 “窗口”。 一是重视立案窗口建设。该院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公示栏,将诉讼费交纳办法、诉讼须知、立案条件、案件流程、诉讼文书样式、缓减免诉讼费应具备的条件及办理程序等内容公示上墙,并为立案大厅配备了触摸屏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触摸屏查询自己需要了解的诉讼知识。二是用好本院网站。该院通过自己的网站设立“新闻中心”“审务公开”“队伍建设”“案件快报”“裁判文书”“法律法规”等专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了解该院司法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查询。
通过上述举措,在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民权县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高了司法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