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把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的温暖。
一、牢牢把握依法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在依法服务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调处各类经济、社会矛盾,协调各种关系的能力。既注重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又注重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是坚决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妥善审理涉及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破产案件,为永城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参加“三调联动”,加强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行政和执行案件的调解、和解和协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特别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生,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院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努力打造廉洁型法院,确保法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