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虞城县人民法院落实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切实维护审判、执行、信访等秩序,确保审判人员的司法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值庭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权威与司法安全的重要因素,全面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相关规定,明确值庭活动的特征、作用,切实加强对值庭活动的领导与管理。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法警大队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组织法警按计划进行法律法规和体能训练,不断提高法警政治素质与技能素质。
三、全面参与、重点保护。将值庭工作引入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对当事人矛盾小、易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可以少派法警值庭。对于矛盾激化的案件,承办人庭前报告法警大队,可以多派人员值庭。
四、建立与当地公安、武警部门的外部联防体系。凡遇该院自身力量可能不足以完成的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事前由该院向政法委通报案情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汇报于政法委,由政法委出面指派公安、武警予以警力配合。在需要公安、武警协助时候,由该院作为临场的指挥,统一负责值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强化考核,严格管理。该院将法警值庭工作纳入非审判人员业绩考评范围,加强对值庭全过程的管理,做到受领任务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处置情况果断。针对值庭工作,及时进行讲评总结,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