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宁陵县法院推出“望闻问切”四步调解法

  发布时间:2011-09-09 15:55:3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法官调解如医生看病,都要把握来龙去脉,然后对症下药。宁陵县法院近年来在调解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也作出了很多成绩。“望闻问切”四步调解法正是宁陵县法院运筹帷幄高瞻远瞩,多动脑多思考,为取得更大调解效果而出的“新招”。

        一望,人的外部行为特征必然会对应一定的心理活动。司法实务要求法官要具备一双慧眼,学会察言观色明察秋毫,通过一举一动来察觉、来大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比如调解离婚,通过当事人面部表情、行为举止就隐约可以感受到当事人是真的感情破裂,还是一时气愤闹离婚。调解,顾名思义,一要调好,二要了解好,了解好的第一步就是望,就是目测,就是仔细的看。了解透了、清楚了,才能调解好。

        二闻,认识一个事物不仅要从事物本身去了解,更要通过周围的环境去察觉。对于调解不能只听当事人一面之词。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只有多听听周围的邻居、证人、目击者的看法和意见,才能正确把握案件的焦点和矛盾点,进而正确的去调解案件。闻就是要耐心的听,耐心的记,对于重大细节矛盾点要听得认真,记得准确,处理的到位。

        三问,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没有谁比当事人最清楚。在调解时,要多动嘴要反复的问。要不显罗嗦,调解就是嘴上活,只有问的明明白白,调解起来才能彻彻底底。

        四切,切是拿出终局性方案,不能久调不决,不调解之后又“反弹”,要在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上,要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和双方当事人充分合意的自愿下,把调解案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

        调解案件更强调灵活性和自愿性,更强调情理法理伦理的融会贯通,只有多方面的多角度的去着手,调解才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宁陵县法院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实践中为调解工作不断想新点子找新路子,使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