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实行“五抽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促司法作风的转变。
一是抽查在岗在位情况。该院除每天早八点点名外,每天由政工科组织两次不定时抽查,查看各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有无迟到、早退;看有无在上班期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及做与工作毫不相干事情的情况。
二是抽查司法为民情况。到立案大厅便民室抽查负责值班的接待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各种便民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看对待群众是否做到“温情司法、微笑服务”;
三是抽查庭审活动和司法礼仪情况。由监察室负责每天对开庭情况进行抽查。看法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在内有无入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庭审期间接听电话、抽烟现象,看审判场所布置是否整齐规范;
四是抽查车辆使用情况。由行政科、纪检监察室共同抽查,看司机或其他人员有无擅自出车、公车私驾、无证驾车、将警车辆停放在餐馆、娱乐等场所,看车辆保养是否存在脏、破、差的现象。
五是抽查部分卷宗。对今年以来来审理和执行的部分案件卷宗进行大抽查,主要是查案件审判执行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查案件实体处理是否公正;查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中是否有徇私舞弊行为;查办案人员有无违法收费和贪污、挪用以及不及时发放案件执行款的行为。
通过“五抽查”,该院干警的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和为民作风均得到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