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9月13日,在人民陪审员大力配合下,一起因闪婚引起的离婚纠纷,在虞城县利民中心法庭得到妥善化解,女当事人刘某终于在中秋佳节期间露出了笑脸。
2011年3月,经中间人介绍,女青年刘某和临乡的男青年李某相识,但由于接触时间少,刘某对李某并未产生好感,后在双方家人的极力撮合下,刘某禁不住父母的一再说教,和李某订了亲,并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新婚生活并没有给刘某带来快乐,她开始为自己的违心行为付出代价,两个人形同陌路,她提出和李某离婚,李某不同意,无奈之下,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参与此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高红霞和承办法官一起,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于正值中秋佳节期间,为了避免双方家庭因纠纷产生更大隔阂,合议庭成员从多个角度,对案件展开调解,最终,男方同意把嫁妆归还女方,两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直愁眉不展的当事人在领取调解书的时候,终于打开了心结,露出了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