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建设“三型法院”。做大做强自身实力,正确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引领社会风尚的能动作用。
一、打造学习型法院。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的学习。学习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立场的坚定性和敏感度;认真地学习研究各种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和把握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学习各种社会常识,充分了解历史传统、乡规民俗、伦理道德、人情世态。大力弘扬法官典型和优秀庭室,使法官学有榜样,赶有标兵,塑造学先进、比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打造服务型法院。对老弱病残、孕妇、边远地区及农忙季节的当事人不传唤,主动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就地开庭审理,就地执行,继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以调解为主,方便群众诉讼。大力推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该院在值班室设立诉讼向导,为来参加诉讼的群众进行指引,提供法律咨询;在立案大厅放置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宣传材料,提醒当事人正确起诉,注意避免诉讼和执行风险;同时配备饮水机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打造节约型法院。宁陵县法院在全院干警中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树立人人是主人公意识,反对奢侈浪费,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开源节流,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电器,夏季空气温度不高时少开或者不开空调,尽量利用自然采光,办公用纸全部两面使用,打电话通话尽可能简洁,杜绝公话私用,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该院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减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