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5月25日,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一起由24户菇农“联合”状告某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案件,终于在夏邑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付原告部分损失2万元,并当庭履行。
夏邑县车站镇是商丘市著名的优等蘑菇生产基地。车站镇王家村的24户菇农因搭建蘑菇棚,购买了山东省济宁市“丰产”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农膜。使用中,菇农们发现该厂家生产的农膜质量有问题,影响了蘑菇的产量和质量,遂多次找该厂家索赔未果。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4户菇农一纸诉状将山东省济宁市“丰产”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夏邑县法院车站法庭的法官受理此案后,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情理和法律面前,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