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为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推出八项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实行奖惩制度。该院制定了《民事庭案件审理工作细则》、《民事庭目标奖惩细则》,从收案、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开庭审理、案件的合议、调解、宣判、案件审理期限、案卷的装订及归档、诉讼费的管理七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审判员的审判行为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质量优劣进行奖惩,保证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实行临近超期案件预警催告制度。该院利用黑板报,对民事审判人员审理的案件数和审理期限进行公布,对临近超审限的案件及时由庭长进行督促,预防超审限和久审不结情况的发生。今年1-8月已结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大缩短。
三是建立审判长联席会制度。审判长联席会每月底召开一次,对案件审理情况、工作细则落实情况及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总结经验、交换意见,布置工作,研究对策。如通过审判长会议,发现部分民事审判人员庭前准备不充分,即要求承办人必须写出庭审调查提纲,并报审判长阅看,还通过审判长会议明确,庭前交换证据,审判长应当参加。
四是推行文书交付印刷前的审批制。为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该院制定了《一审民商事裁判文书样本》,统一裁判文书格式,在此基础上,实行“三位一体,共同负责”的裁判文书监督机制,制定了裁判文书校对审批表,加强书记员、承办人、审判长在文书质量上的责任心,每月底,庭长亲自审查报结的每一份文书。
五是建立发回重审与改判案件及时检查制度。对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一进行登记,并对发回改判的原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查找适用法律、审判程序、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是完善庭审监督机制。抓庭审质量的提高是民事审判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该院以听庭的方式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在强调仪容仪表、规范审理的基础上,重点对庭审的效率、案件的焦点、合议庭的认证、审判长的庭审调控等进行监督,今年1-8月,该院已开展听庭活动4次,对规范庭审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是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制度。该院民事庭审理的大多是一审民商事大要案件,法律适用范围广泛,审理难度较大。在案件的审理中,该院民事庭注意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选定专题,进行系统的学习和研究。
八是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与指导制度。该院民事庭采取分管庭长参加和必须参加合议的措施,发现有问题的可提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