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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打造“四大平台”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发布时间:2011-09-27 09:11:01


        夏邑县人民法院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关心”的理念,采取各种形式和措施,着力打造“四大平台”,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监督,赢得了人大、政协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局面。

        打造个案监督平台,促进司法公正、公开。个案监督是人大、政协行使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该院为了畅通个案监督渠道,确保人大、政协行使个案监督权,以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为依托,以一把手负责为核心,打造科学有效的人大、政协个案监督平台,促进了司法公正、公开。一是设立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收集、汇报人大、政协提案,以及代表、委员关注的个案,并及时向院长汇报。二是设立院长督办机制。对县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采取院长批办、部门承办、专人督办的办法,要求限期办结并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三是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制度化。为了加强个案监督,该院把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案件逐渐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对旁听案件的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同时规定了各庭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的具体案件数和具体人数,从而使个案监督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了个案监督的效率,也极大的促进了司法公正与公开。    

        打造廉政监督平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政廉洁法官队伍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好的接受人大、政协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该院着力开拓创新人大、政协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渠道和机制,打造廉政监督平台。一是成立了由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与纪检、监督三个部门联合组成的人大、政协廉政意见收集小组,专门负责收集和整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向院党组汇报。二是建立由院长林运升负责督办,纪检和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对人大、政协提出的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都必须一一查核、落实,对违纪违法人员绝不姑息,均依法予以严惩。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明查暗访常态化。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的参与党风廉政监督,该院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明查暗访常态化,2011年该院已邀请20名市、县人大代表2次对全院的纪律作风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了法院队伍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该院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也没有接到类似举报,该院队伍建设力度大,措施硬,成效明显,得到了中院和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打造沟通联络平台,增强人大、政协意识。为了增强人大、政协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该院着力打造沟通联络平台,促进法院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和沟通。一方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该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重大案件审判执行,都及时向县人大、政协报告;出台的涉及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向县人大、政协报送;此外,该院每年定期向政协委员寄送《法院信息》、《法院工作简报》、《法院重大事项通报》等内部刊物,2011年向人大、政协寄送《法院信息》、《法院工作简报》、《法院重大事项通报》2000余份。另一方面建立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为了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与沟通,该院把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定期化、常态化,而且针对重要事项和工作,开展集中走访活动,2011年以来,该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30人次,收取意见和建议269条。此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期限内对11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3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并逐件回复、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院的办理态度、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经常性走访与集中走访相结合,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政协的联系与沟通,也增强了法院的人大、政协意识,促进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打造协作互动平台,推进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着力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为此,该院着力打造与人大、政协的协作平台,整合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能力。一方面在法院建设上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法院建设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基础,县人大、政协在法院建设方面一直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如干部选拨工作,审判执行工作、经费保障、干部职级待遇等县人大常委会以及政协都不遗余力地给予了关心、支持。县人大、政协对法院建设的有力支持,为该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增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和处理。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该院往往通过协调人大、政协,形成合力,有效的处理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县人大、政协领导经常出面协调、指导,与法院形成联动机制,有效的执结了多起疑难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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