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切实树立群众观点,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为民措施落到实处,把法庭打造成人民群众与司法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谨记理念。全庭干警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困难,了解群众的需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切实做到身入、心入、情入,真正使用好人民群众给予自己的权力,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困难。
二、转变作风。以上级党委组织开展的“三治三提”活动为契机,大力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着装、言语、行为等不够重视司法礼仪的行为,以及庭审不够规范的现象,认真加以查摆和剖析,通过作风转变,始终保持良好的品行操守与精神风貌,摒弃一切不合道德规范、职业要求的思想和行为,切实提高文明司法形象,努力提升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平公正形象,为建设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三、强化调解。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行调解。在实践中积极与辖区各乡镇政法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同时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双重优势,着力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力求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提高人民群众的服判息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