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院一直十分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因为裁判文书质量既能反映出法官的办案水平,又能体现法院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宁陵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突破口,严把裁判文书发出前的“三关”,狠抓裁判文书质量不放松。今年1到9月,该院各业务庭发出的600余份裁判文书中未发现明显差错,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首先,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要求案件承办人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必须对案件原始数据、文号、时间、地点、人名等重要素材进行认真核对,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差错。
其次,严把裁判文书校对关。案件在审理、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书记员往往对案情比较了解,因此让法官助理、书记员与主办法官共同校对梳理法律文书,既防止了错漏别字和其他语句上的错误,又杜绝了事实认定和法律引用上可能出现的差错。
最后,严把法律文书的审核关。各业务庭庭长负责对证据的认定、法律的适用、案件的实体处理进行审核。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经庭长审核后还需要经院长审核和签发。在裁判文书发出前,书记员再次对裁判文书进行逐字逐句检查。通过“三关”的把守,有效地防止了裁判文书“带病”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