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推动司法民主,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真正把陪审制度落到实处。截止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案件参审率和案件调解率均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专题培训。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为进一步提升其业务素质,法院把对陪审员的专题培训作为工作的切入点,不定期抽调审判骨干力量,从基本的法律术语、案件的法律关系、如何做好调解工作等各个方面与陪审员进行深入地探讨和分析,以便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积极性,推动陪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庭审观摩。庭审观摩既是对法院审判工作水平的检阅,也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实战考核,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编外法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和审判法官有着同等的权力,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实战能力,法院号召并组织人民陪审员经常参与庭审观摩,让他们了解和掌握开庭审理的有关程序、基本步骤、庭审的能力和技巧,真正让他们跳出书本理论,提高实战经验。
三、经验交流。法院把抓好案件陪审作为推动司法民主的着力点,注重总结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广大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交流,以座谈会的形式,让他们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及时发现和推广优秀的调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
四、业务评比。法院除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以外,还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注重开展陪审员的业务评比。法院明确由院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统计陪审员办案数量和质量,作为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