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注重“三个协调”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作者:永城市法院 王敏 发布时间:2011-09-30 15:47:50
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三个协调”,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注重协调利用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寻找共同利益的结合点,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促使案件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注重协调解决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机关,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和调解方案的落实;
三是注重广泛协调好相关单位和部门,为落实调解协议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1—9月份,永城市人民法院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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