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粮贩子夏某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骗取三家粮商价值37万多元的粮食和钱款,然后带着老婆孩子远遁边疆,8个月后被抓归案。2011年10月8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夏某以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被告人夏某,男,45岁,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住安徽省亳州市蕉城区古井镇柳元村。在2010年4月份,被告人夏某以三、四天内就把玉米款付清的口头约定,从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北街做粮食生意的周某处拉走价值116720元的玉米。以装车后付款的口头约定,从商丘市睢阳区坞墙乡坞墙村做粮食生意的谢某处拉走价值132350元的玉米。被告人夏某在拉走周某、谢某玉米的同时,谎称给安徽蚌埠禹会区的朱某送玉米,让朱某将126544元现金打入自己账户。后被告人夏某携款逃往新疆。
经审理睢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经追缴,被告人如数退赔。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