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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六项措施强化司法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27 09:54:34


        虞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注重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将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提高认识,构建和谐。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各部门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将开展司法建议纳入法官、庭室岗位目标考核,要求每个审判业务部门每年至少提出一次司法建议,年终必须参加全院的考核评比。并从加强司法建议管理、严格司法建议程序、建立司法建议的监督和回访制度等方面全面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三是统一样式,提高质量。规范司法建议书的制作样式,要求撰写司法建议书要有的放矢,用词准确,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做到一事一建议,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注意调查研究,提高指导性。

        四是内容广泛,形势多样。对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中认为有必要或需要提出司法建议的,都及时发出;在内容上,也不仅仅限于提出问题、指出不足,还提出一些帮助行政机关、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建议。

        五是注重时效,针对性强。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对所发现的问题不只是泛泛而谈,而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不浮于表面,而是实实在在,都具有操作性,受到相关部门欢迎。

        六是加强联系,沟通反馈。在加强与涉诉的有关单位联络沟通的同时,通过定期上门回访、开办讲座等形式,积极构建司法建议反馈沟通制度。为增强司法建议的实际效果,审判人员经常到相关部门,面对面与主要负责人析案件、查问题、堵漏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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