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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八项措施为中原经济区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1-10-10 16:59:41


        连日来,《人民日报》、《河南日报》以及各大网络媒体相继刊载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为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虞城县人民法院紧密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召开了党组会、中层领导会和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强调着力抓好八项工作的落实,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建设中原经济区,事关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因此,通过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使全体干警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承担党和国家审判职能的司法机关,更要结合本职工作职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行司法服务,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保好驾、护好航,在促进中部崛起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为民教育,注重增强司法服务意识。

       在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司法为民教育,深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理解,强化“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受谁监督、靠谁支持”的根本认识,坚持司法群众路线,不断增强亲民、爱民、护民、便民的司法意识。一是树立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为人民司法的精神,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排民忧、解民困、保民利,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立足岗位,认真履职,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做到工作不失职、不错位、不越位,切实在司法领域维护好、落实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树立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做到观念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

        三、深入基层一线,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紧紧围绕“创先争优”、“三治三提”专题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调研走访”,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坚持院领导带头,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真正做到“五进四送”,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及时进行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实现零距离为服务群众,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走出平安、走出稳定、促进和谐,访出形象、访出作风、访出实效。

        四、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提升质量效率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稳定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高质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一是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有效提高案件质量。二是高度重视办案效率。增强效率意识,完善繁简分流制度,提倡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强化效率管理,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力增速提效;强化效率监督,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三是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目标追求,坚持注重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心结、情结,力求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追求胜败皆服;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涉农”等各类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快捷高效,落实司法为民主题

        围绕“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一是加强立案申诉工作。认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机制,推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进一步规范巡回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巡回审理包片负责制度,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探索建立了速裁、调解、巡回审理相结合的基层案件审理新机制,做到了纠纷在发生地解决、矛盾在萌芽状态消除、诉讼在审理中服判,巡回办案成了方便群众诉讼、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三是严格执行救助制度。认真落实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制度,对因执行不能的特殊困难申请执行人,严格按照救助金实施办法及时进行救助。四是落实司法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五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以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为目的,严格落实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的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逐步解决缠诉缠访难点问题,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严格队伍管理,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根本,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把“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重大主题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大力解决干警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效果、司法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及时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廉洁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细化“五个严禁”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警廉政承诺书;建立家庭助廉机制,推行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和违法违纪举报查处力度,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充分展现。

        七、健全联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

        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在县委领导下,自觉主动和全方位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接受对法院工作的专项审议,及时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畅通联络渠道,灵活联络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监督执行现场,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适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法院年度工作通报及民情倾听会,听取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法院工作,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了参与案件审判、联系人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作用。

        八、加强公开透明,营造经济发展的和谐氛围

        强化司法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人民法院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平台,将重要审判事项和重大活动、诉讼程序、司法为民措施、生效裁判文书、院长信箱和信访投诉渠道等予以公开,搭建了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的“桥梁”,充分展示了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群众、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等到庭参加旁听,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和优势,以巡回开庭、现场办案为依托,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促进中原经济区跨越发展的法治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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