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三治三提”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夏邑县法院不断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合理配置有效审判时间和人力资源,让时间和人力这两个审判工作要素的功能得到最大化、最有效发挥,切实改变“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的不良现象,狠抓均衡结案, 取得了明显成效。1月—9月,结案率达86%,同比上升15%,基本上实现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最大化。
强化均衡结案理念。该院将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通过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上级法院的要求,充分认识均衡结案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其他法院好的做法,出台审判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变以往追求“年终结案率”。为重视“月结案均衡度”,让办案人员从思想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强化监管督办。立案庭对各业务庭审执结的案件情况进行监督。各分管副院长到所分管的业务庭调研、亲自办案,加强对所分管的业务庭的案件督办力度,定期亲自督查各业务庭均衡结案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案件报批延长审限手续,由院长亲自把关,对无法定事由申请延长审限的,一律不予批准。强化法官审限意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法律允许下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强化均衡结案目标考核。从年初开始,院党组就召开案件质效专题研究会,明确把月、季均衡结案率作为一个重要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列在各业务庭岗位目标责任中,要求每季度的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实行按月、季的动态考核,以便鞭策、激励均衡结案,通过每月、每季收结案的基本平衡,实现全年收结案平衡,避免“淡旺季”现象发生。同时对每个庭室又细化规定了月均衡结案目标,不能实现上述目标的部门、个人均视为没有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在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过月、季节点控制,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