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2011年10月15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告李某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宣判后,李某表示不上诉,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2011年9月11日傍晚,李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在310国道行驶,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被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超越,之后北京现代轿车一直压着李某行驶,李某心里很不舒服,很快超过北京现代车。北京现代的司机也不甘示弱,又反超李某,两车你追我赶,互相超越,速度越来越快,安全意识越来越淡。6点35分,李某在试图超越北京现代轿车时,因为车速过高,将突然驶入310国道的三轮车撞翻,造成车上的一对老年夫妇一死一重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打电话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国道上违规超车,贪图一时的痛快,无视公众的安全,造成交通事故,具有一定的过错。事故发生后,李某能够及时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并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说明李某具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拘役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