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的保密是法院档案的核心,档案保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宁陵县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档案保密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无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一、加强干警的责任意识。该院从三个方面抓好档案当事人的保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局域网、专网组织干警学习文书档案、诉讼档案归档及保密等方面的知识,使干警掌握档案保密的基本技能,明确档案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从而提高档案意识和保密意识。二是严守保密规定。不仅要求档案提供人员对自己经手的档案保密,并及时移交院档案专职人员而且档案专职人员对文书档案要做到随办随归,诉讼档案每年年初及时向各科室收集并及时保存到档案室,在收回借出的档案时要仔细查看档案有无缺损以及档案使用者在借阅档案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并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不对外透露档案的内容。三是落实责任监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专职档案员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资料借阅制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等档案保密制度体系,把保密要素渗透到档案管理的各环节,做到制度管人,确保责任意识到位。
第二、加强档案的规范管理。 做好档案保管工作要严格执行立卷归档、档案保护、档案销毁等一系列工作规范,确保档案管理“入口、看护、出口”措施到位。一是做好“入口管理” 。严格执行档案归档的规范。任何内设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该入卷的材料不入卷或拒不归档,必须确保档案收集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确保载密档案全部归档。二是做好“看护管理” 。严格执行集中管理档案的规范。同时实现载密档案全部归档,录入文书档案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档案室规章制度,装置了加密柜、防磁柜等,从技术条件上确保载密档案在保管期限内的安全,并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安全巡查,防止隐患发生。三是做好“出口管理” 。严格执行档案的定期销毁制度。对于期限届满的载密档案,按照档案保密要求,在县档案局同意并在场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的方式予以销毁。
第三、注重档案的使用环节。在档案使用环节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利用程序,加强监督,保证使用档案的安全。一是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在对外提供档案材料和内部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对于外单位借阅案卷材料,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严格档案使用的范围,对于涉密档案或不能提供借阅的档案坚决不予提供。二是详细了解查询人的目的用意。在档案使用者查询档案的过程中,档案工作人员可以询问使用者的利用动机和目的,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对外借档案应限期归还,到期未归还的,档案工作人员应要求使用者及时归还,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毁坏。三是定点专人复制档案资料。所有档案资料的复印,必须在本院打字室进行定点复制,不得允许使用人将档案拿到社会上进行随意复制,对于多余的复制件要做到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