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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重拳”治理超期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1-10-18 16:00:15


        10月18日上午,宁陵县法院专门召开治理超审限案件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主持,各庭室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部分仍有超审限的审判业务庭,庭长当场兑现了惩罚的约定。

        今年初,宁陵法院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强化审限意识,配合本院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无超审限案件活动”。目前,全年时间已过大半,仍有部分审判业务庭存在超审限的现象,基于此,张院长指出,为了防止案件无故拖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三治三提”。目前,存在超审限的审判业务庭,承办人和庭长都要向党组提交书面承诺,限期结案,逾期仍不能结案的,绩效考核相应扣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惩罚措施如下:

        一、各审判业务庭,对于超审限的案件,每月罚款1次,罚款数额逐月递加,直至结案为止;

        二、截止11月20日,个人超审限案件超过2%的,绩效考核扣2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截止11月20日,个人超审限案件超过3%的,绩效考核扣4分,予以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四、截止11月20日,个人超审限案件超过5%的,绩效考核扣6分,予以诫勉谈话,并调离审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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