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睢县人民法院从执行工作入手,着力提高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效,确保如期实现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各项目标,努力创新执行方法,坚持做到“六结合”,夯实执行基础,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该院制定了执行工作先难后易、先远后近的工作方针,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案件作为攻坚重点,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执结,扩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影响力,促进其他案件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二是快速推进与灵活执行相结合。该院常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突击执行。在电台电视台等多个媒体滚动播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对涉及相关单位的被执行人发放《履行督促函》。对确实缺乏履行能力的,从实际情况出发,尽量促成当事人和解,或采取缓期执行、分期执行等方法,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自主攻坚与协助联动相结合。在加大执行队伍人、财、物各方面保障的同时注重发挥以综治单位和村级综治信息员为主体的协助执行网络的作用,通过他们及时准确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动态,抓住有利时机,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消除被执行人的侥幸、抵触情绪,提高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四是先会诊后执行相结合。该院指定专人对未结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在分区域(乡镇)建档的基础上,按主管部门、社会反映的激烈程度等的不同进行归类。并根据案卷资料,深挖细找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或户籍地、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或执行线索,制作当事人信息表,供执行组参考。
五先重点后一般案件相结合。对社会反映特别强烈的或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弱势群体等特殊主体的积案,优先安排力量、时间进行重点清理,以此带动其他案件的清理。属于同一部门的实行归类执行,此举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六是先和解后强制相结合。执行法官讲政策、明法理,想方设法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双方执行和解,能不用强制措施则不用强制措施,讲究执行艺术,实行和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