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假借兑换古钱币 合伙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0-26 16:22:36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近几年,有些不法分子在客车上甚至在政府院内玩起了集体演戏从而进行诈骗的游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10月20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1年3月21日11时许,被告人邓某、王某伙同张某(在逃)经预谋分工后,雇佣司机任某(在逃)驾车来到永城市某乡政府院内,邓某寻找诈骗目标,张某扮演卖古钱的,王某扮演信用社主任,以兑换古币为手段,用42张面值100元的民国三十四年东北九省流通券骗取被害人高某人民币3650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邓某、王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