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梁园区法院把执行和解作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不断更新执行理念,通过“四个强化”,促进执行和解和执行工作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一是强化执行理念的更新,树立和解意识。树立和谐执行理念,积极推行“文明式引导、规范性教育、人性化和解”执行方式。以重和解少强制为原则,从教育疏导入手,坚持耐心说服,面对面与当事人在语言上沟通、在心灵上感应、在情感上互动。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努力促成执行和解。
二是强化队伍素质的提高,增强和解能力。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教育,增强执行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狠抓执行人员廉洁执法教育,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坚持正面引导,法理情并重,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使和解协议真正成为“双边”协议。提高执行人员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的能力,促成和解协议达成。
三是强化执行策略的谋划,提高和解实效。对事关弱势群体利益的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继承等事关当事人亲情关系修复类执行案件,尽最大努力通过思想疏导,消除隔阂,力促执行和解。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加压”的同时,做好申请人执行和解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双方朝最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向靠拢,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目的。
四是强化社会各方的联动,扩大社会效果。一方面加强执行局与审判业务庭和法警大队的有机配合,形成内部执行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外部联动,力促联合多方力量为当事人和解提供坚实后盾。同时,依托社区、居委会和村民组等基层组织力量,配合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缓解当事人之间矛盾冲突,为案件自动履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