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宁陵县法院以庭审文明树形象 狠抓语言不规范

  发布时间:2011-11-01 15:34:02


        事无巨细关乎全局。庭审语言是定纷止争的核心武器,庭审语言是国家法律的体现。开庭时间、着装、语言、服务等细枝末节看似无关紧要,却在时刻传递着法官的素质和形象,影射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宁陵县法院加大庭审语言整治力度,并对各业务庭庭审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评估,加大监管力度,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态度蛮横、冷硬,办事效率低下,不讲司法仪表等恶劣行为亮起“红灯”,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质量,进一步树立起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和司法作风。

        该院要求庭审语言:一要平易近人、通俗易懂,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在群众语言和法律语言之间拿捏尺寸、把握适度,使当事人感到亲和、自然、引起共鸣;二要有逻辑清晰,问话清楚、具体、准确、简洁,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云里雾里;三是要文明,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以友善、谦逊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不能讽刺、挖苦、贬损,有损当事人人格。四、要规范标准,庭审法官要养成使用口头言辞规范化的习惯,在庭审时使用法言法语。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