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法院重视涉及老年人的案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审理和执行涉老案件,倾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一是加大维权力度。针对老年维权中存在的问题和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把维权工作融入老年人诉讼的全过程,以立案接待为“窗口”,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为核心,以缓、减、免交诉讼费为重点,以法律咨询、专项服务、热线救助为辅助,构筑了全方位的维权体系。
二是坚持以调解为主。针对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多发生在家庭内部这一特点,在审理过程中以宣传、教育为主,讲究调解艺术,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给家庭成员以“温情裁决”,既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和睦的家庭关系。
三是重视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审理,就案讲法,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依法强制执行,审执一案、教育一片。对较复杂和易反复的案件,实行不定期回访制度,并密切联系乡镇、村委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当时人按时履行赡养义务,有力保障了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法律释明工作。针对老年人文化知识缺乏的实际,注重释明,强化诉讼指导。释明即释明诉讼风险责任。法官履行释明权,告之注意事项、存在风险;释明案件争议焦点。加强庭审中的证据交换、辩论引导、裁判说理、庭上调解工作,做到谁经手,谁解释,谁主办,谁释明,释明案件判后答疑。
五是详细告知诉讼权利。法官在宣判或送达法律文书时,告知老年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和申诉。通过审判人员在诉前、诉中、宣判前后采用询问式、告知式、说明式、解惑式等方法,使老年当事人诉讼能力得到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