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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六项措确保“廉政之花”常开常艳

  发布时间:2011-11-02 17:08:09


        廉政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宁陵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一直以来十分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干警防腐拒变的抵抗力。

        第一、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助推法院廉政防腐文化建设。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体系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等,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推进法院廉政防腐建设。

        第二、健全廉政制度体系、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制度,出台了《廉政谈话职责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提醒、建议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等,形成了队伍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度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不手软、不护短、不照顾面子。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了“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对违纪违禁案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强化 “一岗双责”责任。成立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月一考评,一季一讲评。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修订并层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完善对法官办案不当交往的追究制度。针对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 我院加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筑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促进司法公正的规定》,并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和业务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该规定出台以来我院法官执行规定的情况以及建议,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而且,坚持凡是在审判岗位的法官,其配偶子女从事律师的,必须退出的硬措施,受到社会好评。        

        第五、开展多样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反腐倡廉内容。带领法院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娱乐活动,激发团结、奋进、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的影视片、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权力观等内容的廉政教育;利用本院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纪律、规定,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干警日常工作中。目的在于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法官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切实增强防腐拒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第六、内外联合督查,巩固法院廉政防腐成果。监察部门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细致地记录,热心耐心地解释说明,对涉嫌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干警,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为了强化监督,还应注重拓展监督渠道,如坚持“四个经常”,即经常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和当事人;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经常开展督查活动;经常与立案、审监等部门交流沟通。坚持“一岗双责”,发挥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政工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法官队伍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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