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用“四个并重”理念,推动全院干警能动司法与为民司法的有机结合,促进辖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反对机械办案、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简单做法,做到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不悖于公序良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理念。要求法官在重视实体裁判、实体公正的同时,必须做到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来保证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来实现实体公正。
三是坚持“法条与精神并重”理念。要求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立法条文,更要重视立法精神,做到不偏不倚的正确理解立法本意,正确处理条文与精神的关系,克服就案办案现象,实现从粗放司法到理性司法的转变。
四是坚持“案结与事了并重”理念。法官在判案中,必须以“案结事了”为终极目标,不断拓宽巡回审判新路子,创新诉讼调解新模式,将调解贯穿立案、送达、审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通过诉讼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令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