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被告人汤某在明知其弟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住所、财物、帮助逃匿,不料触犯刑律,后悔不已。11月27日,夏邑县法院以窝藏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4月份,被告人汤某的弟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浙江省警方网上通缉。被告人汤某在明知其弟弟系网上逃犯的情况下,在夏邑县自己出租的民房内为其弟提供食宿。同年7月23日,被告人汤某被刑事拘留,8月4日,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汤某明知其弟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住所、财物、帮助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汤某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明知其弟系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住所、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汤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偶犯初犯,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