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本是农民的关某,吹嘘自己是大市农业局扶贫办主任,以能办理扶贫办“低保”,骗取他人钱款三万多元。2011年11月8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关某,男,42岁,住河南省虞城县乔集乡后张寨村。自2010年以来,关某自称是商丘市农业局扶贫办主任,以能给他人弄到扶贫款、可以为他人办理低保手续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梁某某、杨某某、谢某某、郭某某、赵某某等六人现金共计30020元。案发前,已返还被害人郭某某2000元。
经审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追缴,被告人没有退赔。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