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共审结各类案件2489件,结案率83.89%,同比上升6.8%;上诉案件306件,同比下降3.2%,发回、改判案件共56件,同比下降31.6%。
一是加强审限监督。制定了《关于督办“隐性超审限”案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隐性超审限”案件的界定、结案时限和处罚标准,对“隐性超审限”案件实施全方位监督;开展了“清理积案竞赛”活动,共审结“隐性超审限”案件166件,“隐性超审限”案件结案率99.6%。
二是以绩效考评为平台和抓手,助推审判管理。各类案件的主要审判指标每月以绩效考评的形式通报,形成了日记、月累,季评、年终总考核的管理模式。活动季度“办案能手”的法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绩效奖励,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是每月进行审判态势分析。审管办准确掌握审判动态,及时发布审限、案件质量等各类预警信息。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展开调查研究,写出审判动态分析报告,及时为院党组宏观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四是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审判委员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典型案例分析会,将具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案例编辑成册,邀请专家学者撰写点评,以《案例指导》的形式印发各业务部门。2011年以来,专业审判委员会共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22次,讨论各类典型案件153起,发布指导性案例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