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全程的、广角的、多层次的工作平台,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组织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年终考评等事项,做到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建立管理制度。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程序、人民陪审员庭前准备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工作等三项人民陪审员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是不断加强培训。首先,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法官执业要求和法律基础知识等。其次,做好任职期间审判业务的专项培训。为每名人民陪审员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审判业务学习资料》,购买了《人民陪审员实用法律手册》,及时印发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规范性文件,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必要的专业资料。再次,坚持学习交流制度。每周五,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一同对本周参审的案件进行个案交流、讲座,促进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沟通理解,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业务能力。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首先,制定《宁陵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情况记录表》,每季度考核一次。其次,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每月将案件评查结果报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备案。再次,建立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每年进行年终考评,对表现优秀、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