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一直来都是诉讼的弱势群体,宁陵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着手服务妇女儿童,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维权。对涉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五优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
第二,坚持调解优先,讲究调解艺术。坚持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八个必调”贯彻于办案始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同时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三调联动”,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三,延伸司法服务,及时解决问题。采取登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做到定期回访与不定期探访相结合,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坚持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开展了法律咨询、送法到校等活动,积极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加大对这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