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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五举措促案件和解率

  发布时间:2011-11-22 11:02:21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认真贯彻高院关于调解结案的文件精神,在审判工作中,民权法院积极探索促使当事人双方有效化解矛盾的方法途径。据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该院程庄法庭共收到案件171件,报结案件168件,结案率达到了98.24%。其中判决案件13件,调撤案件155件,调解率达到了92.26%。

        该院把案件的调解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并将调解结案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强化法官的调解化解矛盾意识,积极探索适用多种方法促进案件调解。有效避免矛盾扩大升级,案件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沟通。加强与基层群众组织的沟通,争取最大限度配合支持,为调解案件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监督调解的整个过程,增强调解案件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中立守衡的优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三是攻心法。坚持人性化调解理念,努力寻找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使当事人认识到并从心理上接受可能的调解结果,从而促成案件和解。

        四是充分利用外部因素。积极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及其亲朋好友,尤其是那些为当事人说清的“说客”的力量对当事人晓之以理、讲明后果,从分利用当事人对他们的信任关系,促成案件和解。

        五是积极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从对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互谅互让,达成案件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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