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省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后,夏邑县法院及早动手,制定方案,多措并举做好活动的开展工作,确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案件审执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该院成立了林运升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协调沟通等具体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得他们的理解、支持。活动开始后,该院党组就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重大或群体性的讨薪案件,将由党委、政府出面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追讨工资工作。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等方式,切实解决农民工“告状难”问题,让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四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为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效果,该院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案例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而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