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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三个到位”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09-06-02 21:06:31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贯彻落实省高院、商丘中院《关于开展法院司法警察“迎国庆,大练兵”活动》的精神,睢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坚持“三个到位”,确保“迎国庆,大练兵”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该院党组成员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对活动认真研究部署,该院专门成立了“迎国庆,大练兵”及训练成果汇报表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院长王养庆任组长,纪检组长吴捍卫、政治处主任闫连成任副组长,成员为法警队队长徐波、政委余伟方等;徐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宣传组组长由研究室主任梁锦学担任,后勤保障组组长则由李经营担任。以保证训练效果,提高训练质量,切实搞好司法警察的大练兵活动和训练成果汇报表演,

        二是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法警以此次“迎国庆,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在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政治学习和法警业务知识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队员们制订了严格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班、押解、看管、安检规划》、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等规定,并做好学习笔记,使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三是奖惩措施到位。第一,对这次“迎国庆,大练兵”活动及训练成果汇报表演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的同时。对表现和成绩突出的个人,在省院、市院表彰的基础上表彰个人先进三名。第二,建立周报月评制度。在普训阶段,每周向中院法警支队报告本周训练计划情况,并将情况随时通报。第三,对法警大队在阶段性合练考核中达不到基本标准的,集中合练人员不到位,时间不保障的,在全省法院阅警表演期间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商丘法院整体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与绩效考评挂钩,取消年终整体工作的评先资格。第四,个人在集训中违犯训练纪律,不服从管理,给予诫免谈话。被诫免谈话三人(次)的,给予通报批评。

        目前,该院法警决定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汗水的精神,以良好的姿态投身训练,要敢于拼搏,勇于争先,以优异的训练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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