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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力促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1-11-30 11:32:43


        为打造平安永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永城市人民法院从本职工作入手,积极采取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也很好的践行了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相对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法律宣传,在最大范围内普及法律知识。例如,针对住宅小区,该院主动与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联系并定期组织法律宣讲活动,使法律知识进驻到每家每户,从而提高了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是做好信访接待。牢记“司法为民”,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尤其是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请提问,之后给出详细的解答,消除当事人心中的不满;细心了解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全力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不仅体现了人文关怀,而且还能够让当事人息诉息访,更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是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注重调解优先。立案前,法院干警及时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摆明利害关系,做好诉前调解,尽量减少“对簿公堂”的情况;审理前,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进行权衡利弊,最大限度地争取调解的可能性;判决前,再次争取调解的机会,促成双方和颜离去。

        四是强化案件执行。案件审理判决后,认真做好案件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坚持每案快执行、每案必执行,对于拒不执行者,该院联合公安部门或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等,依法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确保执行申请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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