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经过睢阳区法院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调解处理了9起涉及9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9名农民工兄弟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2010年4月份,王建立等9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王海军、张志刚到新疆建筑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回到商丘,二被告欠下9名农民工每人几千元数目不等的劳动报酬未付,经王建立等9人催要,二被告一直未付,无奈之下,9人起诉到法院。
睢阳区法院受理后了解到,被告因一时经济紧张而无法兑现拖欠的劳动报酬,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完全可以判决结案,但如果法院强行判决,可能导致被告外出,判决无法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没有将案件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方多次做被告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其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的情况及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审判人员苦口婆心的调解下,被告同意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提出没有即时履行能力,需延期履行,9名原告考虑到被告的现实困难,同意被告延期履行,并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9起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至此9起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