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建立起调解网络。建立法庭、乡镇调处中心、村(居)委会三级调解联系网络,构建与基层组织相结合的诉调对接机制。
二、加大调解力度,化纠纷于基层。一方面,坚持调解为主的理念,实行全程调解。诉讼过程中、开庭结束后判决前以及执行中,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都及时组织调解。另一方面,讲究调解艺术,扩大调解效果。探索出了委托调解、法官调解与当事人亲友调解相结合等调解方法,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审结民事案件1125件,其中调解911件,调解率达到81%。
三、推行巡回审判,落实司法便民。该院坚持把为民、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设身处地地为农民着想。一是针对农村群众交通不便、农忙等问题,五个人民法庭在管辖乡镇内设立巡回法庭,定期巡回受理、审理案件。民一庭、民二庭采取“进村入户,现场开庭”的模式,深入到村、组、社区现场开庭,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受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欢迎。今。二是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
四、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调解能力。不定期对乡、村调解员进行培训,帮助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实践能力。今年来,共组织调解员培训2场110人次。
五、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农民法律意识。该院着重从两个方面加强农村的法律宣传工作。起诉时,发出《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诉讼风险和举证责任,帮助农民当事人正确维权。审判中,注重做好指导和释明工作。宣判后,对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的理由详细地分析说明,让当事人赢的明明白白,输的心服口服。今年来,该院派出干警20余人次深入所联系的村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在交流中增强农民朋友的法治观念,提升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