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姐夫给其岳母赔情欲接因生气回娘家的妻子回去时,小舅子杜登攀却大打出手,将姐夫左耳踢伤。5月31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杜登攀有期徒刑六个月。
审理查明:2008年3月31日夜,被告人杜登攀的姐姐杜景景与丈夫高凯生气,回娘家住,高凯在他人的带领下,前去给其岳母范福香跪地赔情,欲将杜景景领回家中。杜登攀得知后,就决定教训姐夫一下,于是用脚万高凯脸上踢了几脚,致高凯左耳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登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 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