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一男子因放火焚烧麦秸秆引起火灾,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前去处理时,其父母纠集外地收麦人员曹某等四人将民警打伤,该男子趁机脱逃。11月17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6月12日21时许,夏邑县某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得知放火焚烧麦秸秆引起火灾系当地村民闫某所为,闫某也承认此事,正当民警将闫某带上警车回派出所处理时,被闫某的父母(在逃)、被告人曹某等四人围殴,导致该所民警张某等人以及该乡干部高某等人受伤。后被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增援,出警民警才得以脱身并接受治疗,经法医鉴定张某等七人被打,均系轻微伤。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等四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犯罪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四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偶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