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睢阳区人民法院从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凡农民工工资案件先立案后办手续,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二是采取优先执行的方式帮助农民工尽快实现自己的权益,对拖欠工资、劳务报酬事实清楚的,可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限制出境、媒体曝光、限制投资置产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睢阳区法院与司法行政积极协调,对确有困难请不起代理人的农民工,可以到法律援助部门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派出人员为农民工代理解答疑问、诉讼等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