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新婚之夜,本是人生的一大喜事。但新娘却在新婚之夜口吐白沫,不省人事,新郎顿觉一盆冷水泼在自己头上。婚后第三天,新郎张某一纸诉状将新娘龚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6月3日,夏邑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判决准许原告刘某与被告龚某离婚。
27岁的原告刘某系夏邑县法院车站镇人,孝顺的刘某因家中兄弟多一直没有娶亲, 2009年春节期间,刘某与龚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5月1日登记结婚。龚某患病后,刘某家人当即把刚“过门”的儿媳妇送到车站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医院初步诊断龚某患有间歇性癫痫病(精神病的一种,受刺激易发作),而这样的结果却是刘某及家人始料不及的。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病情为由要求离婚,应予准许,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