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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设置“四道关”给案件卷宗“体检”

  发布时间:2011-12-16 11:05:30


        在2011年全年审判工作接近尾声时,民权县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于12月5至16日对本年度审、执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案件卷宗质量评查活动。此次案件卷宗质量评查设置“四道关”,要给每一案件卷宗进行“体检”。

        一是自查关。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本年度审、执结的案件逐一自查,并按照“民权县法院案件卷宗质量评查表”四大项要求66小项的要求,对每一案件认真自查、打分、填表,在自查完本年度审、执结的案件后,案件承办人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小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进行整改。整改后将卷宗、卷宗评查表和书面自查报告一同交本院评查办公室进行备查。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绩效考核要求扣除相应分值。

        二是互查关。各业务庭对本年度审、执结的案件经过承办人自查后,以庭室为单位,在本业务口内进行对口互查。互查时既要全面评查,又要有重点。要结合自查查出的问题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评查、剖析,评查、剖析自查人查出的问题是否客观,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并就整体情况写出互查报告,交本院评查办公室进行备查。对互查不细致,剖析不具体、不深刻的,一律不予“过关”,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全部重新进行“返工”再查。

        三是抽查关。本院评查办公室对经过互查的案件进行抽查,既要抽查卷宗材料,又要回访案件当事人,并将有关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确需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纠正的问题,依法按法定程序办理。本院评查办对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做好验收准备。

        四是验收关。经过以上“三关”的案件卷宗,由本院评查办公室逐一列出清单,写明案号、案由及整改简要情况,由本院聘请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案件进行抽查验收,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对确已整改到位、达到归档要求的,归档保存,对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其他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责令案件承办人下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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