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在金融机构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16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三个小时。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借给被执行人刘某某现金16万元,双方签订了公证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月3日早上9点,郭某某到法院立案申请执行刘某某,申请人并向法院提供了一条执行线索,称被执行人在县城某个金融机构有一笔大额存款可供执行,但具体是哪个银行不清楚。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人员十分珍惜这一稍纵即逝的机会,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执行人员立即携带着查询、冻结、划拨等有关手续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由于县城内存在着中行、农行、建行等六七家金融机构,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存款究竟存放在哪一家,于是执行人员就采取了最笨的办法,一家银行一家银行的查询起来。老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人员不辞辛苦的奔波,当他们查询到第五家金融机构工商银行的时候,惊喜出现了,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某在该行存放着较大一笔存款。执行人员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在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迅速对该款进行了冻结、划拨,11点30分,就将16万元巨款划到了指定的帐户上。就这样,从获取执行线索到执行到位,执行人员仅仅用了三个小时。